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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痴在罗马 - 2007-07-14
在罗马迷路是很美丽的一件事情。很多美丽的教堂,小店都是在那种迷失状态下,偶然邂逅到的。迷路是和这个城市的一场缘分。而在糊里糊涂地踏着青石板路,穿越七扭八歪的小街后,突然一座可能是公元前的遗迹矗立在眼前,那种让人毫无准备,无法招架的震撼感,是很难用语言传达出来的。
罗马的路修的毫无章法,曲折无常,景点又密集的痕。五步一个古迹三步一个教堂。习惯了北京的正南正北,刚到时候又沉浸在那样巨大震撼中,方向感就咻地一下烟消云散了。即便拿着地图,也不知道到底回家的路往哪里走。
索性后来连地图都不带了,幸好语言是通的——反正罗马那么小,问吧。
在罗马问路很享受。我有时候明明认识,还是可以去问了很多人,意在考察不同年龄和职业的人回答的态度和方式。(还真欠揍)
和北京一样,问路的首选对象是老人。罗马本地的老人穿着很考究,即便是35度高温,也是一身妥帖的上好麻织媳妇,领子熨的平平的,手工皮鞋子,坐在街头咖啡厅小椅子上看晚邮报。
老人一般会给提供两条路线:1.一直走到底,向右拐第一个红绿灯;2.向右拐走到第一个红绿灯,然后左怪一直走到底。还很担心地看着我:记住了吗? 然后看着我,叹一口气,来吧我跟你一起过去。(不用不用……)哎哟不要客气反正我也过去做公车走吧。
商务人士也态度可亲。一次在街角匆忙拦了个西服革履的三十多岁上班族问路,刚说了“日安”,才发现人家带着蓝牙耳机正说事情呢。赶紧道歉,说对不起我问其他人就好。上班族睁大眼睛看了看我,唰地把耳机摘了,说没啥正经事,说吧你要问什么地方。我说我要去什么什么地方。他看了看表,说行吧离着不远我把你送过去。我说啊那怎么好意思麻烦你……他说不麻烦,这是罗马,护送异国美女永远比上班重要的多。送到酒店门口他就拜拜沿原路返回了。我震惊地站在门口,民风也太好了点……活雷锋吗……门童冲我挤挤眼睛: 小姐,你是在意大利呀。
宪兵和警察叔叔也问了好几次,坏处是他们有的长的太英俊啦,光顾着欣赏,就没顾的上听……然后只好胡乱走,再重新问。有一次在berini广场附近找那个著名的尸骨小教堂,就问了个宪兵哥;出来后又找附近的四河喷泉教堂,又过去问的他,他就开始问我在罗马干什么,停留多少天,为什么会说这样地道的意大利语……所以如果看上了哪一个正执勤的警察或者阿兵哥,就没事过去问问路就好了,问第三次意大利男人的老毛病估计就犯了,心里痒痒地邀请你和他喝咖啡啦。
没怎么问过中年妇女。对这个年龄段的女人有莫名其妙的畏惧感……
我住在万神殿的后面的St.Chiara酒店里,市中心的市中心,离威尼斯广场,Via del Corso都是几步之遥。交通基本靠走。一走就迷失方向,几次迷路都是让人给送回来的。有一次天黑了,也不着急回去,花1.5欧买了一个超级大的冰激凌一边吃一边走。胡乱地逛到一条小街当中,看见两个老头正靠着墙聊天,就过去问St.Chiara广场在哪里呀? 两个老头很奇怪地打量了我一下,哪里??我挺不耐烦地,心说靠我这么标准的发音你们都听不明白么?!就重复:Santa Chiara。 他们俩就哈哈哈地笑起来,我很奇怪地想,这回碰到怪爷爷了。不给我告诉路。我等他们笑完了,就很没好气的问:怎么啦?他们俩往后一指:姑娘,你看看你后面,就是Santa Chiara广场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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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来啦 - 2007-07-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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游泳池畔的两颗璀璨圆脸名珠 - 2007-05-26


F小姐环顾四周,最后叹一口气:凡一对比就好容易看出差距,原来自家的男人,真的是上得厅堂,下得厨房的。
我能理解她。全场除却人高马大的外国粗壮农民不说,其他人都在她鼻子尖以下。
酒会在酒店的游泳池畔举行,进行了半场,我们俩已经想跳进去把自己溺死。
因为目睹了很多社交奇葩,我萌生了想把人家推进水里的这种恶毒想法,再走了一圈之后,决定还是自己去投水自尽。因为奇葩太多了。
后来只好躲到天台上去吃东西,吃了一小碟番茄起士小面团,接下来看到的就是虾饺烧卖羊肉串之类的东西。F小姐撇撇嘴,我则愉快地说,颇有一点王府井小吃街的味道嘛!
间中F小姐出去接电话,一身黑擦擦两腿生风的走出去,长袖低胸黑衫和黑长裤,梳一个低髻。结果就在门口让人家给拦下来不客气地问: 小姐我们准备先走了,请问礼物可以现在拿么。
F小姐阴沉着脸回来,说我看起来是这里的服务人员?我说不,你看起来像公关主管。F小姐方稍觉安慰。
有帅哥吗?有。但是一直怀疑他是弯的。
全场就这么一个顺眼点的,但是他被怪咖们包围着,一点下手的机会都没有。
以后有集体活动,不得再以大姨妈/大姨爹刚来,要来,未来,迟来等理由逃脱!违者咒你大姨妈永远来得措手不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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玩耍党 - 2007-05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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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定上班日 - 2007-04-29

午饭后星星来餐厅看我们。
然后有以下冷笑话:
军队去大森林征兵,兔子把耳朵折断了,猴子把尾巴折断了,他们都顺利地逃兵了。于是熊很苦恼,因为他想不到还有什么东西可以折断的了。于是兔子和猴子给他出了主意:你把牙打碎吧,就说你牙不好,不能吃军队的食物。于是他就把牙齿都打碎了。然后他顺利地逃了兵役。
兔子和猴子为他庆祝,问他,军官是怎么说?
熊很郁闷地说:他说我超重,不能参军。
夏天多听些冷笑话,就不用开空调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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豹纹 - 2007-01-24
一.
当年我有另外一个走江湖的花名,便叫小豹。酷爱豹纹图案,这件上衣,外加礼貌,皮包,手提袋,名片夹,基础吊带衣,若干。
当年是什么时候?两年以前而已。
在夜店逗留,和俊俏男生眉来眼去眼去眉来。跳着跳着舞跳到旁桌去,跟不认识的人喝杯酒。
我的胆量也就到这个地步为止。作为一个太阳双子座,难免给人花蝴蝶飞来扑去四处停留的印象。
用来搭配过一次八分卷边牛仔裤,初冬穿了一双细跟尖头的红色漆皮鞋子。梳起马尾,齐刘海盖到眼睛上。假装自己是凯莉。
二.
事实上我脸瘦一点的时候比较像小S。瘦一点的时候。
胖头捧住我的脸仔细研究,最后捏一捏,下结论:为什么人家都是少女时候有婴儿肥,你却是在成人之后?
三.
胖有胖的好处……罩杯升级,可喜可贺。
上一个周末和姑娘们去老K的局,穿了件MJ的低胸黑纱绸衣。K哥扫了一眼,立即找了张纸巾卷成卷塞进鼻孔里。
丰胸秘诀……反正是和胖头同住后就开始大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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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角 - 2007-01-21
【女角】(转载自21dove)
不美麗。沒氣質。身段不苗條不高挑。沒有海藻似的長髮。當然也不像民藝復興時期油畫中的美女。沒去過歐洲。英語沒倫敦口音。不曾到名店一擲千金。也不是隨便穿白襯衣和卡其褲就很出眾的料子。身邊沒有精彩的男伴。從來沒有男性欣賞她並非「庸脂俗粉」。理所當然地,從不曾,跟誰跳舞至天明。沒有體面的或非常不爭氣的父親母親。沒承繼過任何遺產。沒有奇遇。沒讀完《紅樓夢》。窩居完全無法跟古舊樓房或近郊別墅相比。沒吃過奶油覆盆子。沒有過目不忘的讀書本領。職業不高尚又不見得將來可以攀升到哪裡。未必懂得在適當的時候沉默。因自身條件不足甚至不敢表現得太刻薄。沒有氣勢十足的好名字。不(夠)聰明。
「如果人生是馬戲班,為什麼我演的總是小丑,你看,人家演的是公主呢。」
花十五年光陰讀過二百本亦舒小說,她(們)最記得這一句。總結起來,她(們)只「繼承」了女主角們的兩大特點--堅持經濟獨立,以及無休止地不切實際地嚮往愛情。 -
I luv NY - 2007-01-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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叶未央 3.1 - 2006-12-26
就这样我跟唐在一起了。偶尔幽会三部曲,亲吻,爱抚,上床。他带我去很偏的地方喝酒,小酒馆还有一个假壁炉,烧电暖器。开了一瓶很珍贵的陈酿来喝,听新潮爵士,我不喜欢爵士,也讨厌电暖器,但是酒是好的,我便不大在意。其他时候,一概不联系。反正我们是互相的地下情人,我同自己说,想少惹麻烦,就没必要培养那么多感情出来。
转念一想又觉得在抽自己嘴巴,如果想少惹麻烦,压根不该跟他见面才是。
怎么叫在一起,其实我并没有和他在一起。在一起应该是彼此交付部分生活,互相正大光明带出去,宣告这是我的另一半;即便不见面,每天也会有电话和短信交流,知晓对方大概行踪。
所以广东腔女友问起我来,未央你多大了,有拍拖没有,最近怎么样。我依旧只能说:我24岁半,不,没有拍,噢也没有拖,无男朋友,当然就未婚。可我刚刚升了职,加薪百分之二十呢。年终奖翻番!我终于摆脱蓝色小格板。我换了红色的跑车,日本牌子,车身很轻,提速很快。我准备再储蓄一年,投资买自己的小单位。
升职加薪这种事情落不在自己头上,听着可没有乱搞男女关系那么有趣。
婴宁拿我打趣:
“一个年轻女子,能够接受在一个比她大20余岁的男人,必然是有过折坠或者缺失的经验的。”
“比较常见的戏码是女子年幼丧父,或被养父猥亵或者毒打。”
“总之在一个缺少父爱的环境下凄哀的长大。又或者被年轻的男子伤透身心,遇见一个年长很多的成熟类型,就沉溺在他如父亲般的关爱之中了。”
“多少有些乱伦变态的成分在里不是么。”
我拿她没有办法。只得笑,前仰后合,笑时候有些做戏的成分在里面。一时间连落座的藤椅都吱呀摇晃起来。抬手的时候还弄翻茶盏,引得茶室内的其他客人纷纷侧目而来。
“别笑了叶未央,我连你的午饭都看见了。”婴宁看着我,一脸无可奈何。
我缓缓靠在椅背上,将茶盏捂在手里面。手又潮又冷,总是暖不起来。我真是没有和什么人“在一起”过呢。即便倒退两年看一看,方子川最疼我的那段光阴,他也不过跟别人说:叶未央是我的小暖炉。那时候我的双手总是温暖的,心也是温暖的。他一得空,便抓着我的手不放。让我开他那辆雷克萨斯的红色SC在路上飙车,我踏二十块钱一双的布鞋子,张狂的很。我是一个狐假虎威的人。有他给我撑腰,我什么地方都敢去,对什么人都敢瞪眼。我跟路上拦下我要开超速罚单的交警说,不用那么麻烦下罚单,我给你我的驾照,车你帮我看好,你开走也可以。你记得还给我就可以了。
女人底气足不足,还是跟男伴有很大关系的。哪像现在,整个人都是锈的。对什么都懒洋洋无所谓。 而且,遵纪守法,哈哈哈哈。
还爱他么?我爱的是那段有人疼爱的时光。难过的时候便想一想和他快意恩仇的日子,苦闷便容易捱一些。
我没有让青春虚度在一个平庸的男人身上。他是耀眼的,活跃的,令人痴迷的。 —— 我并不后悔爱过他。日久天长,对他的盛大的牵挂想念渐渐缩小成一个核,藏在心里某一个角落。
手里的那杯热茶,一直到完全冷却,我竟然都没喝一口。
“婴宁,好比一个很穷的人,他没有足够养老的存款,也没有稳定的收入。是不是因为他不够努力工作,又或者他过度挥霍? ”
“人各有命, 我只晓得,别人不会在意的分分角角,这个人大概都会敛起来抚平,一点一点攒起来,时不常拿出来数一数,才会有一点安全感不是么。”
蒋婴宁笑一笑:“可是有好些大额面钞你不要,保本基金你不投,偏偏买这种肯定会赔本的股。”
我握一握她的手,到底是一个频道的姐妹,能够听得懂我的比喻。
“不过我知道,”婴宁说,“你见过更大额的。”
“但那也不是我的。”我提醒她。
“管他的,未央,管他的。”蒋婴宁说,“好歹你享受过。你本来在晴天白日的路上走,突然捡了那么一个钱包,于是你可以打辆车——或者更甚,你雇了一辆劳斯莱斯,还有一个带白手套的司机。然后有一天钱包还是要物归原主了,你就得下车。你就继续走路——你能为一个本来不属于你的钱包伤心吗?”
“这么说,我是占了便宜的。” 我说。“可是你一定要用钱包来形容我的男人么?”
方子川时代,我欢天喜地地跟着他四处跑,希望结识他所有的朋友,希望他结识我所有的朋友,他是我最漂亮的装饰品。
达人撒手悬崖,俗子沉身苦海。回头是岸,回头是岸,回头已非当年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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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 - 2006-12-21
时为阴冷冬日,唐行远的公寓暖风已开至最大,未央自浴室出来,仍是觉得冷。窗外开始飘细细密密的雨加小雪。想来北京最难熬的日子就算是来了。
她向唐讨酒来喝,他遂起身下楼,去做了一杯热气藤藤的锡兰茶,用道尔盾骨瓷杯盛着。又扯过一条细软的羊绒毛毯,将未央紧紧裹起来,搂进怀中,轻轻吻她的后颈。
“你头发都湿着。”
“是的,等它干透,怕还要一些时候。”
唐就拿出风筒,以低风为未央吹干长发。
一切亲昵都好像他同她认识那么久,久到彼此忘记身份,他只晓得小心翼翼地捧着她瘦削的蝴蝶骨,将她缓缓放入一榻软缎中,如同对待一汪易碎珍贵的翡翠。
他们之间的欲望坦坦荡荡。










